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湖南娄底娄星区乐坪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娄底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417000
拟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湖南娄底娄星区乐坪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街道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娄底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湖南娄底娄星区乐坪110kV变电站1号主变扩建工程 ******有限公司娄底供电分公司 3、项目性质:扩建 4、项目总投资:1103万元 ******街道乐坪110kV变电站内 6、项目内容:扩建主变1台,采用户内式布置,容量为63MVA(#1);不新增110kV进出线;新增(2+2)Mvar电容器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施工过程应在站内进行,加强监管,避免对附近区域植被造成不必要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对站内临时占地及时恢复原貌。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车辆运输变电站施工产生的废料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变电站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3、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施工人员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至站外市政污水管网。施工人员租用周边民房,不设施工营地,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减小施工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4、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居民密集区时禁止鸣笛和减缓车速等。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雨、防飞扬等)。施工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收集到指定地点,集中运出。 |
运营期: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本项目变电站建成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能够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 2、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使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站内铅蓄电池因发生故障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使用需要更换时会产生废铅蓄电池,变电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及废变压器油不在站内暂存,当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变电站运行期间需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4、环境风险污染保护措施: 乐坪110kV变电站运行期正常情况下,变压器无漏油产生。一旦发生事故,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通过排油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为25m3),最终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事故油池、事故油坑及排油管道均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确保事故油及油污水在贮存过程中不会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