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YZJSG2025-003-003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文字描述有歧义,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专家讨论,现进行如下澄清说明:
1、原招标文件第5页“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时拟派)或②市政类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市政类注册设备工程师(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时拟派);”
现修改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牵头人为施工单位时拟派)或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时拟派);
2、原招标文件第6页“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类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市政类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
现修改为: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3、原招标文件第6页“3.11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要求(最低配备要求)中:序号一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或市政类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市政类注册设备工程师。序号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类注册土木工程师或市政类注册设备工程师”。
现修改为:
序号一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序号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二、项目名称以“龙游县城区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城南片区老货厂区块基础设施工程(重招)”为准。
其余未涉及部分按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电子招标文件(即后缀为QZZF的文件)、招标文件正文已重新生成,在本次澄清文件附件中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更新。
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到网上查看,无需书面确认,视为已获取,否则后果自负。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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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1日
[LY******007901]龙游县城区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城南片区老货厂区块基础设施工程.QZCF
控制价---龙游县城区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城南片区老货厂区块基础设施工程(重招)(含设计费).xlsx
招标清单---龙游县城区新型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城南片区老货厂区块基础设施工程(重招).xlsx
招标澄清文件正文.pdf
龙游城南片区老货厂区块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