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农药减量、绿色防控扩面增效工作,深化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推进。根据《2025年全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灾救灾项目实施方案》(赣农规计字〔2025〕24号)文件要求,2025年建设水稻病虫害灾前预防生物防治示范区,应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生态调控及科学安全用药等绿色防控技术,现就示范片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实施主体条件:实施主体(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诚实守信,参加遴选活动前两年内(2022年--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对于承担往年农业项目有绩效评价差等不良行为的农业经营主体,一律不得申报。
2、实施面积达标:示范片内推广规模化种植水稻,水稻种植面积不少于300亩且经营管理正常、长势良好,交通便利。
3、申报意愿高:主体有较强的申报意愿,有责任担当精神,有干事创业热情。
4、生产水平高: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生产管理经验和技术推广能力,在生产中应用推广过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物化产品或开发优质绿色稻米的,优先选取。
5、能长期坚持运用绿色防控技术:示范片给予绿色防控物资支持和适当经费补助。
二、申报流程
坚持主体自主自愿申报,镇、乡级择优推荐,自下而上组织申报。
1、主体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自主申报,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向所在地乡镇农技推广部门申报,并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填写2025年樟树市水稻病虫害灾前预防生物防治示范区申报表。
2、镇级择优推荐。各乡镇根据主体申报情况择优推荐,原则每个乡镇至多推荐申报一个,已经申报过樟树市农作物绿色防控示范区的主体此次不需要重复申报。
三、建设内容
1.使用稻鸭共育、释放生物天敌、种植功能植物、食饵诱杀、昆虫性信息素诱杀和迷向、喷施生物农药等水稻生物防治技术开展病虫害防控,统筹推进统防统治和生物防治融合发展。
2.开展水稻重大病虫草鼠害、植保贡献率和重大病虫害防控投入品防效的监测及效果评估。
3.开展药害灾前预防监测,做好农药使用的监测和效果评估。
四、申报材料
(一)2025年绿色防控示范区申报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要求。申报主体于2025年7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农村局植保植检站,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欣华,联系电话:******561。
(二)评审原则。******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采取审阅材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评审,按“综合评定、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樟树******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2025年樟树市农作物绿色防控示范区申报表
申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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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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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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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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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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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承诺 |
一、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对提供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相关证明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对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配合做好项目检查及验收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申报的项目任务。 以上承诺,若有虚假,愿承担相应责任。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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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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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意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