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6-******
电子邮箱:******
******服务中心三层e305号、e306号龙文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363005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1 | 可降解热成型产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小港北路25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年生产可降解热成型产品1800t | 1.水环境影响:项目实验室废水依托现有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氧化还原+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再排入三级化粪池处理;印刷废水依托现有油墨污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砂滤碳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可降解热成型产品生产线挤出压延成型工序和软化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依托1#厂房废气处理设施e(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24m高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可降解热成型产品印刷有机废气和实验室前处理有机废气(1#厂房1f)依托3#厂房废气处理设施a(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6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车间无组织排放,及时清扫,保持清洁,减少扬尘排放;车间内油墨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材料在储存和输送过程中保持密闭,使用过程中随取随开。 3.声环境影响:项目拟采用设备房采用隔音门窗,机器底部加装防振装置,对高噪声工位用吸音材料局部环绕,进行部分消音处理等隔声、消音措施。 4.固体废弃物影响: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分别交由固废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仓库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 | / |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6-******
电子邮箱:******
******服务中心三层e305号、e306号龙文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36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