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6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的,相关申请材料递交或邮寄至三明市司法局(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86幢龙泉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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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居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2号主变)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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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环评函〔2025〕15号 |
202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