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图盖石英岩矿东段一期(二、三、四采区)矿山建设、生活驻地建设、采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XJYGCG******43) | |||||||||||||||||
一、招标条件 | |||||||||||||||||
康图盖石英岩矿东段一期(二、三、四采区)矿山建设、生活驻地建设、采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康图盖石英岩矿东段一期(二、三、四采区)矿山建设、生活驻地建设、采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若羌县康图盖石英岩矿东段,矿区位于新疆若羌县215°方位,距县城直线约83km,行政区划属于新疆若羌县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东经87°51′52″;北纬38°18′59″。 2.项目规模:(1)工程特征:一期年产24万吨/年,服务年限6年,共设计3个采区(二、三、四采区),建设生产工作面包括剥离矿岩量约63万吨、道路2650米、溜槽3条长度252米、限采深度为2672-2380m标高。(2)建设地点:若羌县康图盖石英岩矿东段,矿区位于新疆若羌县215°方位,距县城直线约83km,行政区划属于新疆若羌县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CGCS2000坐标系)东经87°51′52″;北纬38°18′59″。 3.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1)矿山建设: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生活驻地建设: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3)采矿工程:中标后,发包人将与承包方签订采矿工程合同,完成矿山建设并经过验收合格后,由承包方转入矿山生产。发包方给出年度生产任务,承包方依据矿山地质资料按照矿山设计制定可行的采矿计划,经发包方批准后,自行组织设备和人员进行矿山采矿安全生产工作。矿山露天开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穿孔—爆破(采用中深孔爆破)—挖掘—运输(按发包方要求将废岩石运输至排土场,矿石运至破碎原矿入口);辅助生产工序:露天边坡和排土场的管理与维护、大块二次处理(包括采场、破碎原矿入口等)、矿区道路维护保养、边坡浮石清理、采场和排土场生产照明、水土保持监测、边坡及排土场安全监测等,生活办公相关费用,如食宿、采暖、水、电等由承包方自理。 (4)承包方生产过程中按照矿山及行业要求做好(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满足政府主管部门、发包方监督检查及相关管理的要求,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对矿山、破碎场厂设备要求每年至少全面检修一次,做好开机、停工及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矿山及破碎厂场设备完整(如鄂破衬板、齿辊的滚齿、主设备的轴承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三至五年的大修及技术更新改造费用由承包方负责。 (6)承包方配合做好资源储量核实工作。 (7)承包人严格按照开采设计、三合一方案进行采矿;承包人所使用设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或租赁,如矿卡、装载机、挖机、钻机等满足国家或自治区相关的规定要求。 (8)发包方提供给承包单位的场地(已办理完土地及林草手续),场地内的建筑及附属设施由承包方按照要求建设。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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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1)、(2)资质: (1)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金属非金属矿山采掘施工作业(露天矿山));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同时提供(1)、(2)项业绩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已完成同等生产规模或以上类似【露天矿山建设】业绩不少于1项,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材料等复印件,合同应提供关键页、验收证明、验收报告应印证、签字清晰明确,竣工验收材料应反映验收时间。 (2)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已完成的类似【非煤矿山采掘加工类】业绩不少于1项;须同时提供能够反映工程名称、工程量的施工合同(合同应提供关键页、签字清晰明确)及竣工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付款发票(与合同对应的1张发票)等复印件。 3.5矿山建设、矿山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要求: 3.5.1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矿业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单位注册,且在项目实施期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缴纳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无在建承诺)。 3.5.2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须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材料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的,需另提供项目经理任命书或用户证明等。 3.6生活驻地建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6.1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建筑工程)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本单位注册,且在项目实施期间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职称证(如有)、学历证(如有)、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期间任意连续缴纳6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无在建承诺)。 3.6.2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须附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材料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的,需另提供项目经理任命书或用户证明等 注:矿山建设、矿山工程项目负责人与生活驻地建设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也可分别委派。招标人保留进一步核实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性的权利,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3.8 其他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在合同签订前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企业资质和人员信息进行备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9 信誉要求: 3.9.1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9.2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提供承诺函)。 3.9.3 投标人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提供承诺函)。 3.9.4 近 5 年不得有较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提供承诺函)。 3.10其他说明: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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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9日 10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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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至2025年07月14日 19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专票或电******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售后不退。 ) 4.郑重说明:采购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5.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 (******/)完成供应商******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中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新疆阳光采购版)、新点驱动(新疆阳光采购版)”,下载完成后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全部项目中搜索所参加的项目,点击我******银行卡支付招标文件费,完成支付后点击招标文件进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本网站所有弹窗需点同意或允许,以免造成网站访问被拒,影响平台功能使用。 6.投标文件递交方法: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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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9日10时30分00秒
(2)开标地点及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请投标人准时登录“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参加开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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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1、3.2、3.3、3.4、3.5、3.6、3.7项的全部内容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投标人须充分考虑资料在途时间及资料审核时间,因错过时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委员会现场评审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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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 |||||||||||||||||
******有限公司,纪检专干:史先生;联系方式:******。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com/)和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 |||||||||||||||||
十、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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