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水泥混合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同意建设的批复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做出批复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经济社会事务审批窗口)
通信地址:开发大道1号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务中心裙楼
邮 箱: sqgxhp @163.com
项目名称 |
年产80万吨水泥混合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运河大道99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投资5000万元,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改建,通过年产80万吨水泥混合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建设一条年产30万吨粉煤灰复合粉生产线,对粉煤灰、脱硫石膏、矿渣粉进行深度粉磨,提高其活性及水泥生产中掺加比例,即减少熟料用量的效果,形成年产30万吨粉煤灰复合粉的生产规模,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规模不变,30万吨粉煤灰复合粉全部自用于水泥生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筒仓呼吸、输送、提升、散装系统、包装系统、循环风机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分别经密闭负压、管道密闭等措施收集后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经DA001~DA003,DA003~DA0033共计32根排气筒排放;其中(DA001高15m、DA002高26m、DA003高26m、DA005高24m、DA006高18m、DA007高26m、DA008高26m、DA009高26m、DA0010高15m、DA011高26m、DA012高15m、DA013高26m、DA014高26m、DA015高26m、DA016高26m、DA017高22m、DA018高15m、DA019高33m、DA020高39m、DA021高39m、DA022高33m、DA023高33m、DA024高36m、DA025高16m、DA026高15m、DA027高15m、DA028高31m、DA029高20m、DA030高29m、DA031高32m、DA032高15m、DA033高15m)。 项目筒仓呼吸、输送、提升、散装系统、包装系统、循环风机未被收集的粉尘(颗粒物)与洒水降尘后的运输杨尘、喷雾降尘后的卸料粉尘、喷雾降尘后的堆棚开关门扬尘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中执行表1中Ⅱ阶段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2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企业边界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次环评不新增废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城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尾水排入马河。现阶段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减振、厂房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布袋、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 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废物暂存场、沉淀池、循环水池等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10-7cm/s,或参照GB18598执行。一般固废暂存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等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 |
相关承诺 |
信用承诺 |
宿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