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焦村镇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LBGZ[2024]315-ZC229、灵宝竞磋采购-2024-12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13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成交 金额 | 单位 | |||
LBGZ[2024]315-ZC229-1 | ******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焦村镇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 ******有限公司 | 灵宝市新华路西段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计划 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 信息 | |||
1 | ******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焦村镇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建设项目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 150日历天 | 朱妙芳 | 豫******2557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高学全、赵岩平、杭润刚(业主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成交单位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投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取,代理服务费为3549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杨
联系电话: ******
组织机构代码证:******MA40N3HG7L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人民政府
地址:灵宝市焦村镇焦村街
联系人:李先生(******)
******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工商联大厦B座1103室
联 系 人:李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