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编制俄霍布拉克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B************
2.1项目内容: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150号)、水利部《规划水资源论证技术导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等相关规定、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等文件要求,明确要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工业园区规划等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都要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并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结合俄霍布拉克矿区水资源利用情况,需开展俄霍布拉克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的编写,具体如下:
(1)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3)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符合俄霍布拉克矿区水资源情况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
(5)准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上述报告要组织行业专家评审,中标方承担评审费用。水资源论证报告应装订成册。在合同履行完毕前,对编制报告所涉及的技术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2.2编制周期:《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在90日内编制完成;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审查批复、取得现场核验结果30日内完成。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
3.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水利行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2022年1月1日以来参与煤矿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业绩不少得于1项(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编制煤炭矿区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项目不少于1项;业绩要求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4未被列入招标人及上级公司联合惩戒供应商名单(惩戒期内)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未被列入招标人及上级公司联合惩戒供应商名单(惩戒期内)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及个人。
4.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RMB 12000元);
4.2 投标保证金纳账户:
******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500 1695 1000 5000 3347
******有限公司库车县支行营业部
4.3 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起交至公司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6月9日至
2025 年6月19日。
5.2首次参加的投标人,需先在“徐矿招标与采购网”(网址:******,下同)上完成投标人信息注册,上传彩色扫描件等相关证件。注册完成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人审核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3招标文件仅限于网上购买,请投标人在 2025 年6月9日19:00时至2025年6月19日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内登录“徐矿招标与采购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册审核通过的投标人需登录“徐矿招标与采购网”投标人账号,点击“投标报名”,再点击“购买招标文件”生成订单,经招标人确认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和书面投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需要从“徐矿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操作手册”,根据操作手册说明,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可电话咨询:0516-******。
7.1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应当保持一致。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1正4副),或将投标文件邮寄至新疆阿克苏库车市阿格乡天山矿业公司,同时发送一份电子投标文件至指定邮箱******
7.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 年6月19日 16:30时,开标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阿格乡天山公司招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徐矿招标与采购网发布。
******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842000
邮 箱:******
地 址:新疆阿克苏库车市阿格乡俄矿职工快递驿站代收
联系人:招投标咨询
业务咨询
电话:0516-******
李文纪 ******
2025年 6 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