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
通讯地址:玉田县行政审批局工程项目审批专区 6、7号窗口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环评类别 | 公示日期 |
******有限公司烘干机技术改造项目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玉田镇林东遵宝公路北侧 | 报告表 |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 | |
年加工20万吨干混砂浆扩建项目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大安镇后螺山村 | 报告表 | 2025年6月25日至2025年7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