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龙坪乡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食用菌)一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JS-202506TL-******1 | |||||||||||||||||||||||||||
1.招标条件 | |||||||||||||||||||||||||||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龙坪乡 建设规模:新建平菇大棚及其配套排水沟、水池、管网、田间道路,智慧农业示范基地(科技大棚及相关设备)等。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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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新建平菇大棚及其配套排水沟、水池、管网、田间道路,智慧农业示范基地(科技大棚及相关设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建始县龙坪乡现代设施农业建设项目(食用菌)一标段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11 合同估算价:******.8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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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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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过1项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任何一方提供都认可)(不要求特定建设规模、合同金额),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财务要求: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新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公司注册时间不足一年不提供)。 3.13信誉要求: 1)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依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招标公告发出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进行查询,提供截图)。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公告发出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进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行为;(招标公告发出后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提供查询截图)。 8)投标人需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保证其提交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若招标人发现且有充足的理由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为虚假材料,将直接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以上信誉要求。 (9)根据《关于落实 <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3.14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施工单位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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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6月14日至2025年06月18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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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手机CA(标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5.3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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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者CA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6.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 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6.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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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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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3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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