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概况市应急管理服务保障中心为承担辖区内灭火救援工作的582人参加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1年 二、查勘理赔人员到达现场时间要求 查勘理赔人员在接到市应急管理服务保障中心通知后,须于1小时内到达指定事故位置。三、保障责任名称(一)疾病身故,每人理赔金额不少于100,000.00元。 (二)意外伤害身故和残疾,每人理赔金额不少于300,000.00元。(三)意外住院和门急诊,每人理赔金额不少于30,000.00元。(四)一般医疗保险金,每人理赔金额不少于2000.00元。(五)意外和疾病住院津贴,每人每天理赔金额不少于100.00元。 (六)交通工具意外伤害,每人理赔金额不少于500,000.00元。******医院 ******医院,不影响后期理赔。 五.人员替换在保险期间内,如出现保险事故或因其它原因导致职工无法从事工作时,甲方需对人员进行替换或增减,供应商应按甲方需求配合更换被保险人。不应受是否出险或其它原因限制。 |
服务标准与要求(一)保险公司须为投保人提供全方位、周到、及时的查询、咨询、投诉、理赔、报案等服务。服务热线严格实行365天×24小时全天候接报案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及时,并接受报案、查勘、定损、理赔咨询等服务。(二)保险公司须在接到报案后15分钟内回复是否前往现场查勘及是否需要保留现场。若需要进行现场查勘及保留现场的,应立即指派专门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查勘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勘查、检验定损。如果保险公司人员未到达现场之前,为避免危险情况造成损失进一步扩大,被保险人可以采取一切必要的施救措施。(三)保险公司要在第一时间进行理赔服务。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材料齐全、无疑义的索赔后,保险公司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并将理赔款划入指定帐号。如需要调查的案件,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属于保险责任的,将理赔款划入指定帐号。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要向被保险人提供《拒付通知书》,列明拒赔原因。 |
项目名称 团体意外险
服务周期:365天
采购成本价:¥0
******人民政府
报名结束时间:2025-07-16 09:00:00
发布时间:2025-07-11 16:37:50
采购编号:HLJGCYC************516
采购单位:大庆市应急管理服务保障中心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