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接地材料采购已获批准采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接地材料采购。
2、项目编号:NER-JT-WZ/******G
3、项目性质:新建。
4、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木垒县。
5、招标范围:
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接地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接地材料的加工制作、供货、包装、发运、运输至项目现场指定卸货处(不包括卸车)、现场指导安装、配合交接验收和售后服务等(详见图纸及采购清单)。
6、计划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0日内运输至工程地点(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7、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接地材料制造商;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需为最新国标合格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投标人应具备足够的生产或备货能力,能满足招标项目的交货期要求并提供产能说明或供货计划;
4、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有5项装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上光伏项目供货业绩,以上业绩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说明:合同证明材料中的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视为无效。若投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真实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6、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④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4日(北京时间,每日10:30-19:00下同),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同步发送报名资料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包括合格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之前在下述地址递交给招标人,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30日北京时间10时30分在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公开开标(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居6栋7楼),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
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步发布。
八、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居6栋
联系人:曾由美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