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报价人:
现对《兴宾桥巩风电场一期项目环保、水保监测及验收技术服务比质比价文件》(编号:LHXN2025FDGL-FW126)作如下澄清:
1.比质比价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前附表补充第10.2款中“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比质比价代理服务费,比质比价代理服务费10000元”,更正为:“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计算(服务类)后下浮30%收取”。
2.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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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 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