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三警合一受理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XZFCGZX202537
项目名称:三警合一受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59,000.00元
采购需求:
******公安局三警合一综合受理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9,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59,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打印机 | 其他打印机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9,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公安局三警合一综合受理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信用记录查询截图和声明函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履约承诺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9)控股管理关系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提供书面承诺);(10)非联合体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产品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28日至 2025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 08: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8: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3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2.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采购模式,实行线上电子投标方式,各供应商须自行在网上下载询价文件、递交询价文件、在线参与询价过程,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交易-不见面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并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建议使用 IE11 浏览器或 360 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同时必须安装陕西省公共资源 CA 驱动,供应商须自备音箱、麦克风,确保线上询价环节能顺利进行。
3.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顺利进行,供应商******委员会发起解密,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在系统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5.开标时,解密电子化投标文件,延时2次后,投标人仍未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公安局
地址:陇县秦源东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陇县北坡东路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宏利
电话:******
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