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
******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 :
你方于2025年6月6日所递交的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钢结构劳务合作工程劳务段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 为中标人。
中标价:******.20元。
工 期 :30日历天,1#、3#楼必须于2025年6月28日完成。
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完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意见:合格标准。
安全目标: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的安全事故。
环水保目标:不发生环境污染、水源和生态破坏事件。
森林防火目标:不发生森林火灾。
项目负责人:王先炯(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30 日内到 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古宋镇太平工业园区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制造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与我方签订劳务合作合同,在此之前按招 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四川兴文经济开发区新材料制造产业园及配套
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经理部 (盖章)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