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城区供热管网新建及提升改造项目四标段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城区供热管网新建及提升改造项目四标段EPC总承包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晋州市城区供热管网新建及提************************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1)既有燃气锅炉房改造为常规换热站:本次改造的既有燃气锅炉房数量为35座,总采暖面积约为211.02万㎡,主要改造内容为将站内既有燃气锅炉系统改造为常规换热站系统,换热站内循环水系统、补水系统、电气系统、自控系统及设备基础等均重新进行建设;(2)既有老旧小区改造:本次改造的老旧小区包括龙头花园小区、朝阳小区及商城站所对应的供热区域,总采暖面积约为109.47万平方米,改造范围包括小区内二次网、楼内立管、单元热力入口及入户阀组等。具体内容以本标段的初步设计报告为准。2.1.2建设地点:晋州市。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本标段为四标段。2.3计划工期:本标段计划工期240日历天,不得超过供暖期开始之日。2.4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2招标范围:本标段为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本标段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清单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并配合业主办理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工作。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投标人可参与五个标段中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五个标段按开标日期先后顺序,若投标人在开标顺序靠前的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后续评标的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含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公用管道(GB2)资质。施工资质:(详见招标文件)
3.1.2业绩要求:(1)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要求。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本),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以上三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专人专职,不可兼职互任。
3.1.5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库〔2022〕19号中有关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预算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60%。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且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得低于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的60%。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承诺分包给小型、微型企业的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无需分包。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的,须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4)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GEB7石家庄房建施工电子投标工具操作手册》、【房建】(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8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或动力)执业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允许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7)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联合体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牵头人名义和CA制作并上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9 00:00至2024-11-1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06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办公室 电话:0311-****** 电子邮箱:******“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限公司,联系人:丁工,联系电话:0311-******,邮箱:******。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建设局
电话:0311-******
电子邮箱:******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放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晋州市向阳街12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C座1001室 |
邮编: |
0522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王东杰 |
联系人: |
丁工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31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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