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施工监理
补充公告
各投标人:
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 施工监理(项目编号:JG2025-2489)招标公告已于2025年6月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网站发布,现通过补充公告对鉴江干流治理工程(茂名段) 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企业业绩评审内容修改、调整如下:
原文: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 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过中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每项得2分,最高得6分;独立承接过大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每项得3分, 最高得9分。
本项最高得9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过中型水闸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每项得1分,最高得2分;独立承接过大型水闸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4分。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过中型或以上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每项得2分, 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4分。
1、2、3项累计最高得17分。
注:工程规模以监理合同内注明为准 (如合同内未注明工程规模的,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内须附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如该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中既包含水闸工程又包含河道治理工程的,仅在2、3项以其最高得分类别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现文: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 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过中型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每项得3分,最高得9分。
本项最高得9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过中型或以上水闸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4分。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方)2020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接过中型或以上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每项得2分, 最高得4分。
本项最高得4分。
1、2、3项累计最高得17分。
注:工程规模以监理合同内注明为准 (如合同内未注明工程规模的,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内须附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如该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中既包含水闸工程又包含河道治理工程的,仅在2、3项以其最高得分类别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商务部分评分标准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评审内容修改、调整如下:
原文:
1.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4分):
(1)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中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的,得1分;担任过大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的,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2)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中型或以上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的,得1分;本小项最高得1分。
(1)、(2)项累计最高得4分。
注:总监理工程师须附上述相关业绩及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2025年3月、4月、5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内注明的为准,工程规模以监理合同内注明为准(如合同内未注明工程规模的,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业绩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现文:
1.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1名(4分):
(1)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中型或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的,得2分,最高得2分。
(2)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2020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中型或以上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负责人的,得2分,最高得2分。
(1)、(2)项累计最高得4分。
注:总监理工程师须附上述相关业绩及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2025年3月、4月、5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内注明的为准,工程规模以监理合同内注明为准(如合同内未注明工程规模的,需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业绩时间以监理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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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登记、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等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
招标人:茂名市城区河道堤防管理处
2025年6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