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的编号为狮设计招[2025]004号的石狮市中心区河流清淤疏浚及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石狮市******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0712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1.项目名称:石狮市中心区河流清淤疏浚及整治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石狮市;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提升中心区河道排水防洪能力,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中心城区梧垵溪、雪上沟、龟湖溪、山雅沟、后宅沟、东茂沟、塘园溪、院后沟等进行河道清淤、疏浚及修复,长度约42.1公里;2.新建污水管道DN300~800约40公里,主要管材为缠绕增强管、球墨铸铁管、PE管;3.新建雨水管道DN300~800约10公里,主要管材为钢筋砼管、HDPE缠绕增强管、玻璃钢夹砂管;4.新建排水渠道沟底约15公里,改造修复渠道挡墙约30公里。本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涉及需要采取特别处理措施的极软弱的或非均质底层,极不稳定的地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2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0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及所需的测量等配合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并配合业主办理相关报批工作、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本项目各阶段所需的专题、专项报告的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服务;
2.5.2.内容:(1)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出具详细勘察成果,满足各阶段设计深度和现场施工要求,以及配合工程设计、工程报批、工程施工,开展工程检查,参加工程验收等后续技术服务工作。(2)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淤疏浚工程、排水工程、挡墙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的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服务,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清淤疏浚工程、排水工程、挡墙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2)勘察资质要求: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备注: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具体内容按《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的要求执行。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委员会等12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全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泉发改规〔2024〕5号)规定,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予以免缴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0000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使用投标报名凭证(或签到凭证)进行电子签到,逾期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数字证书一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支持远程签到及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7.2.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不必到开标现场验证登记。
7.3.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10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82.88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石狮市宝盖镇北环路2638号,邮编:362700;
电话:******,传真: / ;
联系人:曾工。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平路4号洛江企业大厦17层,邮编:362010;
电话:******,传真: / ;
联系人:柯佳玲。
******银行账号(以下账号任选其一):
******银行:******银行石狮支行;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2;
******银行:******银行石狮分行;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24。
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服务中心5楼(石狮市环湾大道锦峰花苑);
联系电话:05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