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洛阳市偃师区土地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偃师政采招标(2025)0011号-1 | 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偃师分局洛阳市偃师区土地评估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 800000 | 800000 | 是 | 800000 |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项目成果通过上级部门组织的评审验收;
5.3框架协议期限:从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
5.4框架协议模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5.5包(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2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
3.2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或提供本企业在“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中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公示网页截图。
3.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
******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财政局
******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