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湖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临【2025】8489号)批准,******有限公司受******管理中心委托,现就2025-2027年度老城及湖东片区域道路路灯养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技术要求 | 总预算金额 |
1 | 2025-2027年度老城及湖东片区域道路路灯养护采购项目 | 2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人民币740万元(370万/年)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要求:具备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10日至开标截止时间止 (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
2、本次招标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
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2.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7月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递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2.2.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的形式开标,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有限公司[湖州市田盛街815号],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邮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于2025年7月1日上午9:00时前准时送达,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
2.2.2若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开标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按未提供处理。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
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knowledges/Pmw7VHIByNnJ3A2CbAN_/PXKYt3MByNnJ3A2CyAMX?keyword=CA),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download/index.html?_=******23206),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 (******/#/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
7、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传真等),但也允许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休息区电子显示屏),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参与开标,并完成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相关工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招标文件及政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系统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其中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以密封、包装的形式提供。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或“政采贷”平台网页(******)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政采贷”联系电话:******、******)。
7、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8.1浙江政府采购网:******/
8.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模块
1、采购过程实行邮寄投标文件模式,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响应文件,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延长,给供应商留足响应文件邮寄时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做好响应文件签收记录并及时告知供应商;采购组织机构接收响应文件至现场开启响应文件全过程应接受监控;采购人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的同时,采购组织机构积极创造条件让供应商远程参与监督;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
2、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1.采购人信息
名 ******管理中心
地 址:莲花庄路10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卜凡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高燕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田盛街819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徐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汪飞
质疑联系方式:******
3.******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湖州市吴兴区龙王山路518号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