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市级补助资金工程项目监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北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庞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市级补助资金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E************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6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庞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庞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市级补助资金工程项目进行监理服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2.服务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庞咀村。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庞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市级补助资金工程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预算6万元。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具体情况以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庞咀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市级补助资金工程项目监理服务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提供投标单位承诺书并加盖公章;(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投标单位须对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及无在施工程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及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银行缴费票据),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日、磋商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2025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社保证明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9、供应商须在《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