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项目,主要是完成冷水塔的美化施工安装服务。
******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凉水塔美化施工安装服务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最高投标限价:56万元。
标段划分:1个。
服务期:满足招标人进度需求。
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
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将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如不满足以上资格审查条件之一的,资格后审不予通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1日09:00至2025年6月17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3. 凡有意参加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在项目开标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将报名时填写的开票信息流转至平台财务人员统一开出数电发票(无须付款人申请),付款人可在交易系统中(或填写的电子邮箱中)自行下载打印。
4.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五、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投标保证金
1.金额:人民币 壹万叁仟 元整(13000元)
******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3.交纳要求:
******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5时整。
******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采购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电子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14时00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8061/login.html)”。
2.逾期未完成线上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3.供应商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8062/),在线观看响应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4 .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5.如初次投标,详见(******/home)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
6.本项目样品由投标人自行现场线下递交,样品递交时间为: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现场电子屏幕。
八、本次采购项目有关信息发布媒体: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委员会(******/)、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
九、其他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老师
******有限公司
******学院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方巧飞、陈彦、毛宇兰
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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