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万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城市侯岭安置社区(沱南新城)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侯岭安置社区(沱南新城)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211-411481-04-01-564669,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 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城市侯岭安置社区(沱南新城)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永工程【2025】021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为永城市侯岭安置社区(沱南新城)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的道路及场地建设、供排水设施(室外)、输变电工程、弱电管线、供热工程、天然气工程等配套设施。其中小区道路2330米,建设面积11610m,绿化57643.2m,供水管道3480米、排污管道3480米,雨水管道3480米,低压电缆线长度20880米,高压电缆300米,变压器13台及相配套的输变电设施。弱电管网3850米,供热管道3480米,换热站配备补水泵、循环泵,燃气管网3480m,调压柜62个;机动车停车场1740个非机动车停车场3480个,围栏1575m,室外照明灯具110杆大门、门禁系统2座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学校以北。 2.5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专项债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施工标段:1-3标段 第一标段(包):电力工程 第二标段(包):道路管网热力工程 第三标段(包):景观绿化及配房工程 第四标段(包):监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包):******.07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72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92188.77元,安全文明施工费203327.11元,其他项目费******.00元,规费23027.82元,税金******.65元,暂列金额0元,暂估价******.00元; 第二标段(包):******.75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39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218090.75元,安全文明施工费523048.38元,其他项目费******.00元,规费47686.39元,税金******.84元,暂列金额0元,暂估价******.00元; 第三标段(包):******.08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85元,措施项目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864416.61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04085.89元,其他项目费507000.00元,规费41294.09元,税金******.64元,暂列金额0元,暂估价507000.00元; 第四标段(包):751415.50元。 2.9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与图纸若有不相符之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监理标段:1-3标段施工及验收全过程监理服务(含缺陷责任期)。 2.10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1-3标段 第一标段(包):180日历天 第二标段(包):210日历天 第三标段(包):150日历天 监理标段:同施工周期及缺陷责任期 2.11 质量要求:合格; 2.12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 合理低价 综合评审 ”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未换发新版许可证的,老版资质要求为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三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四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人员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任职变更事项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任职变更事项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第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任职变更事项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变更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投标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第四标段:拟派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同时具有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注:上述1-4标段拟派人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截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以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3900万元的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1份。 注: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显示金额为准,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文件如不能证明其业绩符合要求,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或业主单位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结算材料等)。以上材料须能组合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符合要求。投标人须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予以核实。 第二标段: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2400万元的类似市政综合工程业绩1份(业绩内容需包含道路、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 注: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显示金额为准,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文件如不能证明其业绩符合要求,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或业主单位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结算材料等)。以上材料须能组合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符合要求。投标人须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予以核实。 第三标段: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1份。 注: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文件如不能证明其业绩符合要求,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或业主单位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结算材料等)。以上材料须能组合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符合要求。投标人须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予以核实。 第四标段: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须同时具有已完成的,施工项目金额不少于3900万元的电力工程监理业绩1份和施工项目金额不少于24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1份; 注: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文件如不能证明其业绩符合要求,另须提供加盖投标人或业主单位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结算材料等)。以上材料须能组合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符合要求。投标人须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予以核实。 3.5.信誉要求: 3.5.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所有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失信被执行人”。 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5.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4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6.2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6.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监理标段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单位行贿犯罪及个人行贿犯罪情况,投标人或自然人有以上不良记录的将被拒绝参******法院层级-选择全部-在当事人处输入查询对象名称),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做在投标文件中。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各投标人仅能对此次发包的本项目标段中的其中1个标段递交投标文件,对2个及以上标段递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申请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如 确 定 投 标 , 需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商 丘 市 ) (******/)点击公告中的“我要投标”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4.2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4.3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8日上午9:00分整(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席。 5.3投标文件解密开始和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 18日11时00分;在规定的时间内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5.4投标人应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专区上传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流程: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使用 CA 锁登录后将已固化且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投标专区自行网上递交,并确保网上递交成功(为保证文件正常网上递交,请投标人错峰上传。); 5.6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投标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投标文件解密及澄清答疑等操作。 5.7投标人应下载安装最新版投标人工具箱;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使用的投标人工具箱版本号需与代理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一致,请及时关注招标代理公司使用的招标人工具箱版本号,并使用同一版本号的投标人工具箱。 5.8交易平台操作使用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请参阅门户网站-办事服务-系统操作指南里面的《市场主体平台注册及登录操作指南》、《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指南》、《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指南汇总》。 6.投标保证金交纳 6******银行汇款的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招标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开具时间及方式: (1)开具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8:00至 2025年12月18日00:00:00时截止(以保函实际开具成功时间为准); (2)开具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应项目公告下点击“我要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开具投标保函/保证保险”。具体流程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附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流程”; 6******银行汇款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纳及到账时间:2025年11月28日8:00至2025年12月17日17:00时截止(以保证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获取方式: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号池提供,且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获取的账号均不会相同,保证金递交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若出现多个投标人保证金交至同一账号或多个保证金由同一基本账号转出均按无效处理); (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号进行匹配) ******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保函与现金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详见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2020年3月6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 履约担保缴纳方式:转账方式、履约担保书、保函方式;若使用电子履约保函的请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异议和投诉渠道 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加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线上异议操作流程请参考2021年6月16日发布的通知公告《关于开通项目在线质疑/异议或投诉处理功能的通知》。 9.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地址:永城市商务中心区亿丰广场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政七街4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 ******服务中心(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管理股) 地址:永城市欧亚路19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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