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于2025?年7?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做如下修改:
一、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业绩等要求”,现有如下变更:
条款号 |
原内容 |
更正内容 |
3.1.3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制造单位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还须具有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还须具有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
3.4信誉要求 |
□无要求,?有要求:******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
□无要求 ??有要求:******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②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是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失信联合惩戒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评标阶段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信息为准)。 ③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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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并按澄清后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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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