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30-25J4-FG0107
各报价单位:
因******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对门山50MW、沙朗乡20MW光伏发电工程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2月1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报价文件(报价文件标题格式:XXXX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对门山50MW、沙朗乡20MW光伏发电工程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须于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将被拒绝。
一、竞价采购公告书
(一)采购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500 | m3 | 根据项目部下发排产通知单分批次到货 |
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500 | m3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2000 | m3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200 | m3 |
注明: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价格包含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泵送费、既有道路协调费和损坏费(包括但不限于国道、县道、村村通道路),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根据相关检测规范实验室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制作养护送检,并提供标养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费用(也需包含现场检测试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以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根据图纸理论方计量,并经过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报价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报价人应通过现场踏勘等方式对当地实际运输距离及路况进行确认并作为报价依据,报价人应实地考察运输线路、运输条件,并确定供货及运输方案、供货及运输保障措施;报价人应充分考虑道路因地质灾害、雨雪天气及其他原因(如公路施工、限行等)导致的通行条件变差的情况,以及当地所处地区的情况和运输环境等因素,报价人提供的参考运距和路况不作为报价人索赔的依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有限公司无法律纠纷。
(三)3、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2月81日10: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以下简称“数智化平台”)在线上传经办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针对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并在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免费。
(四)(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通过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数智化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五)(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溪大道中段1号
邮 编: 550001
联 系 人: 魏 铭
电 话: ******
电子邮箱: ******
(六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 0851-******
电子邮箱: ******
(七六)纪检监督机构
************办公室(0851-******)提出投诉。
******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5年11月24日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价格包含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泵送费、既有道路协调费和损坏费(包括但不限于国道、县道、村村通道路),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根据相关检测规范实验室标养,并提供标养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供方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2、交货期:具体浇筑时间以项目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具体以项目书面浇筑通知单载明的指定浇筑地点为准。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供方保证商品混凝土达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颁布了新标准或对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则应按照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4.2为确保质量,供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配合比试验及混凝土质量评定需经有国家认可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需符合要求并提供配合比试验报告和混凝土质量评定合格书,在提供混凝土前报送给需方。
4.3供方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制作及养护由供方全面负责,供方提供的砼试压块需确保合格,如因砼试块发生的问题,一切责任由供方负责。
4.4经需方及监理公司现场取样,经标准养护28天后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及现场混凝土实体检测的强度,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相关检测规范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和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同样可作为商品混凝土质量判断的重要依据,对于检测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及误工、返工、回弹、加固等所有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
4.5质保期: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通过现场验收后12个月。
5、计量方式与付款方式:
5.1数量以浇筑实体检验合格为依据,浇筑部位图纸理论数量加额定损耗的方式计量结算数量,单位为立方米。供方按照需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商混拌制。供方提供商品混凝土时必须随车提供由搅拌站指定人员签发的,注明了运输车号、砼标号、数量、使用地点、部位、出料时间的《混凝土送货单》,在到达工地后,需方试验员、材料员与供方代表共同验收,并以需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验收混凝土数量的依据。
5.2混凝土到达工地指定工作面后,进场商品混凝土,检查随车携带的开盘鉴定记录及混凝土小票(出场合格证),查看混凝土的搅拌时间、混凝土的配合比、混凝土的初、终凝时间、容重等各项指标是否与设计要求相符;核对混凝土的品种、等级是否与施工部位的要求相符。供货质量合格的混凝土采用图纸理论方量加损耗方式计量,浇筑前,项目可提供相应浇筑部位的结构图纸(如供方需要),双方进行确认后,每次浇筑签,项目书面向供方发送浇筑通知单,通知单上载明所需浇筑方量,浇筑完成后,按相应图纸量加额定损耗方式计算。
5.3混凝土验收时,项目现场试验人员要进行混凝土坍落度试验,检查和易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根据浇筑进度随机指定车次进行混凝土标养试块和同等条件下养护试块的制作,试块需在监理、取样员及供货商共同见证下制作,并按相关规范验收予以确认。
5.4混凝土的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5日到本月25日。凭浇筑通知单双方进行结算对账确认,共两份(需方留存一份,供方一份),供方开具上月10号至本月10号期间所供的经对账签收混凝土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为3%或13%(供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并提供支付申请单、财务收据、材料结算单、货物签收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买方收到以上资料后办理结算,在2个月内支付该月到货金额的100%货款。
以浇筑实体检验合格为依据,浇筑部位图纸理论数量加损耗的方式计量结算数量,于本月26日前凭浇筑通知单及签认的混凝土小票到需方项目部办理《材料结算单》(双方指定人员签字)。
******银行承兑、金融产品(供方贴息)或其他供需双方协商一致的付款方式向供方支付本合同价款。
5.6 货款的支付:以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结算期,双方对账办理《材料结算单》,供方根据双方办理的《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以下单据:
(1)双方办理的《材料结算单》;
(2)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及对应收据;
(3)合同暂定总价5%的质量保函或同金额的质量保证金凭证。
以上资料需方审核无误后2个月内需方支付该批材料结算款的100%,若供方无法提供质量保函、需在首批货物结算时扣除5%质量保证金。
5.7最终结算与质量保证金(保函)退还。当本项目最后一批混凝土结算办理完成后,供方向需方指定的结算签认人正式提交混凝土最终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的检测资料、原材料检验证明、过程签证资料等,需方指定的结算签认人在14日内审核最终结算书和相关资料,双方核算确认无误后,由需方指定的结算签认人在最终结算书上签字确认。到货验收完成、无质量问题后12个月内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保函)。
************有限公司认证供应商。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响应文件须按采购人拟定的报价表格式提交报价表,响应文件份数为正本一份。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按照合理低价的原则选择中标人,以不含税投标总报价作为评标价。当第一中标人信誉、供应能力(无法满足采购人浇筑需求)或产品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可能影响或已经对采
购人造成影响时,采购人可以立即增加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
(1)响应人出具授权代表正式签字盖章报价文件,承诺响应招标的质量要求及满足国家规程规范的要求,无实质性技术偏离(即供货范围、基本技术参数和性能保证指标等方面的偏离)。
(2)按照采购文件付款节点和条件提供响应报价。不接受对采购文件付款条件和方式提出的偏差。响应人也可在采购文件付款节点和条件的基础上提出更优条件,但该条件下的报价应不超过按采购文件付款节点和条件的响应报价。
三、评审办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采购工作,根据股份公司有关采购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组织及服务
1、为做好评审工作,成立评审小组和工作小组。
2、评审小组
2.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及熟悉相关业务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2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2.3评审小组组建后报采购领导小组备案。
2.4评审工作由评审小组负责。
3、工作小组
3.1由采购人、招标代理代表组成工作小组,在评审期间为评审小组服务。
3.2接受评审小组指派进行基础数据摘录汇总、对比等工作。
(四)评审程序及内容
1、响应文件初步评审
1.1资格审查---响应人的财务、技术、生产、业绩等方面是否满足资格条件的全部要求。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满足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初步评审。
1.2算术错误修正
1.2.1最终报价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按以下原则修正:
(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报价表中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价累计数为准;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最终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最终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最终报价时,视同供应商最终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最终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最终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
1.2.2评审小组按以上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响应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3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偏差,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1)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2)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不被采购人所接受的;
(3)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4)经澄清,对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5)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6)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7)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8)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9)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10)纠正响应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11)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1.4响应人不能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重大偏差。采购人允许响应文件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差。
2、响应文件澄清
响应文件的形式或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能满足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响应文件不满足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任一项标准),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评审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3、响应文件详细评审
3.1评审小组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包括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3.2.2遗漏修正
审核最终报价组成内容是否有遗漏计算。若有遗漏,遗漏部分按照其他最终报价组成中此部份价格的最高金额进行加价。
3.3评审
3.3.1评审内容
采购人从评审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出最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对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五)评审报告
1、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情况和结果,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起草,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应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评审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审报告中阐明。
2、评审小组在评审报告中推荐前一至三名为候选成交供应商。
3、评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记录表
(2)初步评审过程和结果
包括资格审查、算术错误检查、符合性审查、澄清问题及答复,若有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的应对其情况和依据进行说明;
(3)详细评审过程和结果
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
(4)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最低评标价法”原则(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首选中标人)推荐首选及备选中标人。
(5)候选成交供应商的优劣对比和存在问题。
符合性评审表 | |
评审标准 | 描述 |
响应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不被招标人所接受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和签署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经澄清,对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不接受修正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采购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对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有实质性偏差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对合同中规定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作实质性修改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主要性能指标(仅限于打“*”的)达不到采购文件要求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纠正投标文件偏差或保留将会对投标竞争产生不公正影响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 |
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 | 有该情形的,为重大偏差,投标文件以符合性审查不通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
四、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1、报价函
报价函
致: (采购人全称) :
1、我方已经仔细的研究了 (项目名称) 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技术要求、附表、澄清、补遗以及竞价采购文件中所列的事项,并完全理解和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我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总报价,税率 %,交货地点为 ,按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和技术服务。
2、如我方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竞价采购文件要求向你方递交履约保函(保证金)。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供货。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5)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竞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数据。
4、本报价自响应截止之日起**日内有效。
供应商(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内容我方均承认,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3、保证金
半流程:采用保函形式的提供原件,保函原件(于开标当天**前送******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复印件。
全流程: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凭证扫描件。
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采购项目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4、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投标综合单价 | 含税投标综合单价 | 不含税投标总价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500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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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项目部下发排产通知单分批次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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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5 | 500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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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品混凝土 | C30 | 2000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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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商品混凝土 | C35 | 200 |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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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不含税投标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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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含税投标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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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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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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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税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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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不含税投标总价=不含税综合单价×数量,供方根据报价汇总表计算商品混凝土的分项价格,汇总后即为不含税投标总价。含税投标总报价=全部不含税投标总价 税金。
2、以上所列数量为参考数量,结算数量根据图纸理论方计量,并经过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实际发生数量与参考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价格表表有影响的因素。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3%或13%(供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4、供方供货地点具体位置:清水绿华50MW风储一体化发电项目各个机位点。
5、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均为泵送混凝土的单价,若为非泵送混凝土价格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础上降低 元/m3。
6、早强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20 元/m3;
7、抗渗混凝土 P6 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15元/m3;
8、抗渗混凝土 P8 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20 元/m3;
9、细石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20元/m3;
10、抗裂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20元/m3;
11、微膨胀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40 元/m3;
12、砂浆以M7.5为基准按C35强度等级的预拌混凝土价格计算,每增加一个标号增加 元/m3。
价格包含预拌混凝土原材料、生产成本、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泵送费、既有道路协调费和损坏费(包括但不限于国道、县道、村村通道路),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根据相关检测规范实验室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制作养护送检,并提供标养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的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报价有效期:90天。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5、商务偏差
商务 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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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响应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6、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采购文件规定 | 偏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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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人声明:除本表已列明的响应偏差外,我们接受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余全部商务条件。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7、响应人应补充的其它资料
响 应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合同模板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
xxx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
地址:贵州·贵阳
******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对门山50MW、沙朗乡20MW光伏发电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在甲方(法人)注册地订立。
******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道中段1号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王远辉
乙方: XXXX
住所: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及价格
1.1标的物用途:标的物用于甲方承建的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对门山50MW、沙朗乡20MW光伏发电工程项目,乙方对此充分了解。
- 标的物价格:
- 基础价格:
本合同标的物的单价为包含标的物必须的检测检验费、试块制作与标准养护费用、试块送检费用、包装运输费用、装运费、税金、保险费用等的基础价格,其中运输费用包含离搅拌站 XX km运输距离内的费用,超出XXkm以外的增加运输费用以XX元/km·m3另加。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对门山50MW、沙朗乡20MW光伏发电工程项目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暂定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投标综合单价 | 含税投标综合单价 | 不含税投标总价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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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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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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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不含税投标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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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含税投标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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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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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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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含税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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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不含税投标总价=不含税综合单价×数量,乙方根据报价汇总表计算商品混凝土的分项价格,汇总后即为不含税投标总价。含税投标总报价=全部不含税投标总价 税金。
2、数量以浇筑实体检验合格为依据,浇筑部位图纸理论数量加额定损耗的方式计量结算数量,单位为立方米。实际发生数量与参考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报价表有影响的因素。
3、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3%或13%(乙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
4、乙方供货地点具体位置: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对门山50MW、沙朗乡20MW光伏发电工程,
5、以上不含税综合单价均为泵送混凝土的单价,若为非泵送混凝土价格在同规格型号混凝土基础上降低 元/m3。
6、早强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20 元/m3;
7、抗渗混凝土 P6 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15元/m3;
8、抗渗混凝土 P8 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20 元/m3;
9、细石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20元/m3;
10、抗裂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 20元/m3;
11、微膨胀混凝土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限价40 元/m3;
12、砂浆以M7.5为基准按C35强度等级的预拌混凝土价格计算,每增加一个标号增加 元/m3。
13、汽车泵泵送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含13%增值税);柴油泵泵送在同标号商品混凝土单价基础上增加 元/m3(含13%增值税);汽车泵(天泵)每次出泵保底50立方,泵送费一次不足50m3的按50m3结算。地泵每次保底80m3,地泵送费一次不足80m3的按80m3结算。
1.2 结算价格:
结算单价 =(泵送混凝土基础价格 需要调整的部分除税价格)×1.13 其他费;其他费指特殊混凝土要求需要增加的费用,如抗渗P8增加 元/m3.
结算总价按甲方实际签收数量乘以结算单价计算。
1.3 合同总价:
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计价合同,合同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供货量采用图纸理论方量加额定损耗方式计量,浇筑前,项目可提供相应浇筑部位的结构图纸(如供方需要),双方进行确认后,每次浇筑签,项目书面向供方发送浇筑通知单,通知单上载明所需浇筑方量,浇筑完成后,按相应图纸量加损耗方式计算
。本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税率为: %,如遇国家增值税税率政策调整,本合同的不含增值税金额不变,含增值税金额根据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第二条 质量标准
2.1混凝土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乙方保证商品混凝土达到《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商品混凝土拌合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规定要求条款;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颁布了新标准或对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则应按照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2.2为确保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提供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的配合比基本相同,并使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配合比试验及混凝土质量评定需经有国家认可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检测需符合要求并提供配合比试验报告和混凝土质量评定合格书,在提供混凝土前报送给甲方。
2.3乙方必须按照预拌混凝土规范要求,进行混凝土试块制作,制作及养护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提供的砼试压块需确保合格,如因砼试块发生的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4经甲方及监理公司现场取样,经标准养护28天后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及现场混凝土实体检测的强度,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根据相关检测规范标养、实体混凝土强度检测同样可作为商品混凝土质量判断的重要依据,对于检测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一切质量问题及误工、返工、回弹、加固等所有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交货时间、交货方法、运输、交货地点及联络
3.1供应计划、交货时间和交货方式:
在供货合同签署后,甲方最迟应在每次浇筑混凝土前1天的下午17:30以前将本次需要(要料计划单)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及其他技术要求、浇筑部位、预计浇筑时间等,签字、盖项目章以书面(微信或电子邮件均可)形式通知乙方(需得到乙方确认);
乙方在供货前2小时需再次与甲方电话确认,混凝土浇注时,甲方应派联络人员在拌合站联络监督过磅确认数量,确保混凝土生产质量、满足生产连续性。确定混凝土拌制出机时间和运输车辆的间隔时间。
根据实际供货情况及项目需求,乙方无条件接受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对门山50MW、沙朗乡20MW光伏发电工程项目所有机位点交货安排,并承诺不影响合同单价,交货数量接受甲方安排并承诺不影响合同的执行。。
若甲方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提前下订单),需要乙方紧急供应时,乙方应积极协调、配合,尽可能最大限度满足供应,因此而造成的供应不及时,甲方不应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泵车数量、运输罐车、原材料备货需满足甲方要求。
3.2交货方法:
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所指定的工地收方、签单、卸货。《混凝土送货单》须做到一车一单(甲方不少于叁份),随混凝土送料车辆一起送到工地作为预拌混凝土交货依据(每次浇筑第一车还须带本次浇筑混凝土的配比单),乙方填写的送货单,其内容应准确地反映出运输车号、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方量、质量)、坍落度、使用部位和发货时间、到工地时间及卸货时间等。
3.3运输方式:
乙方使用混凝土罐车运输,乙方每批次混凝土的供应,要确保有足够的混凝土运输车辆(临时调用其他厂家运输车辆必须事先报甲方审批,明确车辆号、使用期限,车辆在进场时出示甲方批准证明)。必须确保甲方施工正常、供应连续不间断,乙方应根据交货地点的道路交通情况,制定相应的供应、运输应急预案,当发生道路拥堵、交通管制、车辆故障等情况时,启动应急供货预案,妥善解决供需矛盾。否则乙方需承担甲方停工待料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负责与环卫、城管、交管等部门办理商品混凝土运输过程中的所需各种手续(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以确保商品混凝土每天24小时保证供应,并按时运抵施工现场。由于交通阻塞和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混凝土报废不能使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4联络,为方便工作衔接,甲方、乙方均需指定专人作为联系业务代表,具体职责如下:
3.4.1甲方业务代表负责每批次供货时与乙方业务代表进行业务联系和对到场商品混凝土现场交接、验收和签认工作;负责与乙方业务代表进行上月到场商品混凝土型号规格、数量的核对、统计及上报等工作。
3.4.2乙方业务代表负责物资供货、运输、质量检验、交接、货款结算、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甲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乙方业务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保障全天候混凝土供应顺畅。
3.4.3各方授权业务人员
甲方授权指定: (电话: )为本合同供货联系人;
指定: (电话: )为授权办理结算签认人。
甲方指定: (电话: )为授权现场验货签收人。
乙方授权指定: (电话: )为供货联系人、文件签收和结算人。
各方授权业务人员的调换,应在调换前3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其他方,否则引起供货停滞,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 验收
4.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标的物的品种、型号和规格、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当场拒绝接受该批标的物,乙方应立即组织提供满足要求的标的物。
4.2甲乙双方对合同标的物质量发生争议时,甲方可停止付款,同时可协商提请具有相关检验检测资质的质量检测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乙方承担检测鉴定费用。经检测鉴定合格的,视为乙方交付无异议。经检测鉴定不合格的,标的物尚未使用的,乙方须负责更换,同时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标的物已经使用的,乙方除负责更换不合格的标的物外,还应承担使用不合格标的物的所在工程的全部返工费用。
4.3 由于交货检验的商品混凝土试样为在交货地点混凝土运输车卸料口,由双方和双方认可的见证单位采取的有效试样。经标准的养护的交货检验试样的试压结果,是判断商品混凝土质量的重要依据。
4.4数量以浇筑实体检验合格为依据,浇筑部位图纸理论数量加额定损耗的方式计量结算数量,单位为立方米。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商混拌制。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时必须随车提供由搅拌站指定人员签发的,注明了运输车号、砼标号、数量、使用地点、部位、出料时间的《混凝土送货单》,在到达工地后,甲方试验员、材料员与乙方代表共同验收,并以甲方授权人员签字确认的《混凝土送货单》的供货数量为验收混凝土数量的依据。
4.5乙方需对所供混凝土到场质量负责,如因混凝土到场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货款的结算与支付
5.1混凝土的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5日到本月25日。凭浇筑通知单双方进行结算对账确认,甲方两份,其中项目部留存一份,乙方一份),以浇筑实体检验合格为依据,浇筑部位图纸理论数量加损耗的方式计量结算数量,卖方开具上月10号至本月10号期间所供的经对账签收混凝土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率13%),并提供支付申请单、财务收据、材料结算单、货物签收凭证复印件等相关资料,买方收到以上资料后办理结算,在2个月内支付该月到货金额的100%货款。
******银行汇票;3.金融产品。
以浇筑实体检验合格为依据,浇筑部位图纸理论数量加损耗的方式计量结算数量,于本月26日前凭浇筑通知单及签认的混凝土小票到甲方项目部办理《材料结算单》(双方指定人员签字)。
5.3 货款的支付:以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为一个结算期,双方对账办理《材料结算单》,乙方根据双方办理的《材料结算单》向甲方提供以下单据:
(1)双方办理的《材料结算单》;
(2)对应金额的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税务发票(一票制)及对应收据;
(3)合同暂定总价5%的履约保函或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凭证。
以上资料甲方审核无误后2个月内甲方支付该批材料结算款的100%,若供应商无法提供履约保函、需在首批货物结算时扣除10%履约保证金。
5.4最终结算与履约保证金(保函)退还。当本项目最后一批混凝土结算办理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指定的结算签认人正式提交混凝土最终结算书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的检测资料、原材料检验证明、过程签证资料等,甲方指定的结算签认人在14日内审核最终结算书和相关资料,双方核算确认无误后,由甲方指定的结算签认人在最终结算书上签字确认,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结算书签字版,甲方审核无误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保函)。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卸载条件,做到施工现场进出道路坚实、平整、畅通,有电力、照明等设施。
6.1.2甲方应提前将商品混凝土需求信息报给乙方(参见第3.1条),便于乙方提前安排备料。
6.1.3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性停工或更改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清单的内容,应及时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与乙方协商确定新的供应计划。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乙方必须按现行国家标准及合同的要求进行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和生产、供应,并保证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甲方设计图纸变更施工图和现场签证单说明及本合同要求。乙方对所提供商品混凝土质量负责。
6.2.2按本合同将商品混凝土供应给甲方前,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
6.2.3按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
6.2.4保证搅拌设备具备微机控制、原材料自动投料、自动计量功能,并保管相应生产原始数据。
6.2.5设置汽车磅等计量器具,保证供货数量。
6.2.6乙方应保证混凝土质量合格,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泵送设备,泵送入模。
6.2.7按照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按时发货,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混凝土需要。乙方泵送指挥员、现场施工员必须随货到达现场指挥施工。
6.2.8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产生的所有损失。
6.2.9承担未及时提供混凝土造成的所有损失(包含工期延误、经济损失、质量、安全等产生的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
7.1在首批货物结算时,乙方应一次性缴纳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5%履约保证金或合同暂定含税总金额5%的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提供的履约保函有效时间应覆盖整个合同供货期,乙方应在履约保函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供新的有效的履约保函,否则甲方有权无条件兑换全额的履约保函以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一。
7.3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如因乙方产能、质量等因素造成无法及时供应混凝土,造成项目工期的拖延、费用的增加、安全事故的产生等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兑付履约保函扣除所有损失,如履约保函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进行追溯,并有权终止该合同,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7.4本合同供货期暂定为合同签署后X个月,但因特殊情况甲方需要延长供货有效期的,乙方应无条件延长2个月提供混凝土供应,超出延长期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甲方的违约责任
8.1.1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未按期收货的,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8.1.2结算办理完成后,甲方未按付款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
8.2乙方的违约责任
8.2.1未按合同要求和未履行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商品混凝土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2.2未及时提供商品混凝土使用技术说明、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资料供甲方检查,导致甲方拒绝验收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混凝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2.3未按合同约定和双方商定的供货计划供货,而导致甲方工程连续浇筑中断(超过混凝土初凝时间或2小时及以上,单次扣款10000元)或工期延误(造成工期延误以甲方实际损失在货款中扣除),所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8.2.4乙方接到甲方交货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供货。延误一天仍不能供货,甲方有权在其它供方处购买,购买价格如超过合同价格,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无论实际购买价格是否超过合同价格乙方均应向甲方支付(¥ 10000 元/次)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违约金及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供货款中扣除。
8.2.5乙方提供虚假发票进行结算甲方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对乙方提供虚假发票金额的货款不予结算,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上述金额不足以承担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负责补偿。
8.2.6乙方交货不足不能满足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8.2.7乙方超过合同约定的数量交货,甲方同意接收的,按合同约定的单价结算;甲方不同意接收的,由乙方负责处理。
8.2.8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可以累计计算,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影响违约金的计算。
第九条 合同解除
9.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9.1.1工程建设项目停建,或者施工承包合同解除,或者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发生重大变更的;
9.1.2标的物不能满足工程建设项目用途的,或者经过检验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的;
9.1.3乙方逾期交货超过15日的;
9.1.4乙方逾期交货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累计达三次的。
9.1.5乙方在参加我公司招标过程中恶意串标、恶意以低价中标后拒不执行严重影响我公司招标秩序的。
9.1.6乙方向甲方招标、采购、验收人员行贿的。
9.2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应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不免除乙方应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
9.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当事人通报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10.2任何一方在违约(含预期违约)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
11.1凡因履行本合同引******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组织部分,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及变更协议、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12.2出乙方的货物不得对施工所在项目造成二次环境影污染,对所供材料有义务进行回收处理(对环境污染的包装物、成品材料剩余的废弃物等材料)。
12.3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
12.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本合同。
12.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 字 页
******有限公司 | 乙方: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9X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联系人:罗洪杉 | 联系人: |
电话:****** | 电话: |
传真:0851-****** | 传真:/ |
邮政编码:550003 | 邮政编码:/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道中段1号 | 地址: |
******有限公司贵阳河滨支行 | ******银行:
|
账号:************0933 | 账 号: |
纳税人登记号: ************9X | 纳税人登记号: |
签订日期:2024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2024年 月 日 |
附件一
履约保函
编号:
致:******有限公司(以下称为“贵公司”)
本保函的签发是作为 (以下称为“乙方”)与贵公司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合同编号: 的 合同(下称“合同”)提供的履约保证。
******银行名称](以下简称“本行”)特此无条件并不可撤销地保证本行及其继承者和受让人作为第一义务人而非仅为保证人,向贵公司无须追索地支付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的保证金,即合同总额的百分之 ( %),即人民币(小写) ,并且相应地订立并同意下述事项:
1、当乙方未能忠实地履行部分或全部合同文件、此后双方同意的变更、更改、改正、增加和交替以及其后的对缺陷货物的替换和修复(以下称为“违约”),此违约由贵公司决定而无论乙方是否反对,也无论本行有何反对意见,本行在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声明乙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上述通知中的方式向贵公司支付该金额或贵公司要求的金额(该金额不能超过上述的总金额)。
2、本保函下的任何支付应为不含税净值。对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或合同文件的任何变更、贵公司给予的任何宽限、或由贵公司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下的责任。本行在此放弃这些变化、增加或修改的被通知权。
4、本保函以中文开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行在此明确同意并确认本行放弃作为担保人的所有权利和权益。
5、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止。在本保函有效期内,若贵公司认为有必要继续延长本保函有效期,本行在收到贵公司书面通知后将无条件予以顺延。
6、任何索赔的书面通知应由贵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上述日期内交到本行,索偿受理地址: 。
7、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本保函即行失效,请将本保函退还本行。但无论保函正本是否退还本行,本保函都自动失效。
******法院管辖。
公 章:
行长(签章):
签 发 日 期: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附件二 安全协议
安全协议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XXXXXXX
为加强对运输、安装调试及质保维护的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证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合同协议:
一、总则
1.安全目标是:人身死亡事故为零;重伤事故为零;群伤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火灾事故为零;交通事故为零;跨塌事故为零;职业卫生伤害事故为零;轻伤负伤频率低于3‰;实现安全施工“事故零目标”。
2.安全管理的方针和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循安全管理制度化、人员行为规范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物料堆放定置化的原则。
3.乙方必须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证件和手续,具体包括如下六证(原件):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建设资质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证。
4.乙方必须配备安全员。
5.乙方应指定一名领导为安全负责人,并对现场工作人员和现场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甲方负责对其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6.现场安装、调试、维护队伍中,50岁以上人员不得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20%,16岁以下60岁以上的人员不得使用。
7.乙方安全负责人每周五下午到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工作中的安全情况。
8.作业现场发生安全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甲方安全监督部门。
二、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符合各项安全要求。
2.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和资料。
3.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建筑物倒塌、人员易摔伤、触电、机械伤害等及可能引起意外伤害事故时,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甲、乙双方均设置监护人。
4.甲方负责对乙方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5.甲方负责向乙方介绍有关规章制度。
6.乙方单位工作人员在违反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规定时,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有权按本公司承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罚。
7.甲方安全监督部门发现乙方在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情况,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
三、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在工作过程时,必须执行有关规程和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措施,认真执行关于现场文明和保证人身安全的有关规定,设置各种安全标志。
2.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人员均应掌握工程特点及作业安全措施交底(以签字为准)。
3.在进行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作时,应制定单独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工,必要时可与甲方共同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消防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
5.开工前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上述规程中的有关部分,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并将考试成绩报甲方监督管理部门存档。
6.开工前应对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7.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8.乙方的负责人对甲方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产的不安全情况,必须立即(1小时内)报告甲方单位安全监督人员。
10.乙方必须全方位地、全过程地负责其维护期间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维护秩序良好,以避免发生人身伤害、设备损坏及火灾事故。如因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规程不全,管理不善,人员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力,机械缺陷等原因造成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统计上报,乙方除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安全责任外,还应接受甲方以下考核。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死一人扣20~40万。并对其项目责任人及管理人员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进行考核。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重伤一人次扣7~13万。
(3)发生设备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台次扣6~10万。
(4)发生火灾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次扣7~9万。
(5)发生乙方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每次扣4~7万。
(6)发生一般事故,每次扣2~10万。
11.因乙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规程不全,工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不良后果但未构成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由监理开罚款单,经甲方确认,乙方单位执行。罚金自决定之日起三天内交甲方财务部,逾期不交,将加罚50%的滞纳金。为了加强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罚款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对于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该项工程合同的执行。
******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
附件三 廉洁协议
廉洁协议
项目名称:XXXXX项目
甲 方:******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XXXXXXX
乙 方: XXXXX
为规范相关工作,防止违法违纪事件发生,经双方协商同意,双方将严格执行以下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从业的制度、规定。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甲方的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泄露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
(三)甲方的工作人员在合作过程中以及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贿赂、收受回扣及好处费等;不得接受乙方馈赠的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和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为其装修房子;不得要求乙方为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乙方的钱(含有价证券)、物。
(四)对乙方主动给予的钱(含有价证券)、物,甲方的工作人员要坚决谢绝,无法拒绝的要在两周内上交甲方的纪检监察部门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五)甲方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廉洁自律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有权对双方在合作及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廉洁从业情况进行监督,并积极配合甲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就有关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在廉洁从业方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并主动配合甲方遵守执行。
(三)乙方的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的工作人员了解合作过程中的商业秘密。
(四)乙方的工作人员在合作过程及之后的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其他好处费等;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馈赠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给甲方的工作人员报销任何费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购置或长期无偿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电、办公用品等;不得邀请甲方的工作人员参加对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娱乐活动和宴请;不得接受甲方的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亲友从事与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或该项目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装修房子;不得为甲方的工作人员的亲属安排出境和国内旅游等;不得借婚丧嫁娶之机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赠送钱(含有价证券)、物。
(五)乙方发现甲方的工作人员有不廉洁的行为,必须在48小时内署名报告甲方的纪检监察人员或有关领导。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的,甲方将依据党、政纪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人员移送司法机关。
(二)乙方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责任,经调查属实,甲方有权一次性扣罚与其签订合同总价款的0.5~10%直至终止合同执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本合同在主合同授予、履行的全过程有效,并作为主合同的附件。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有限公司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2 年 月 日 20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