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有限公司魏墙矿井及选煤厂产能核增(6.00M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魏墙矿井及选煤厂产能核增(6.00Mt/a)
建设地点: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位于井田内中西部,芦河西岸,老贯沟北侧的山坡上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刘壮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资料见附件:
魏墙矿井及选煤厂产能核增(6.00Mta)项目验收报告(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