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伊县发改字[2025]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治区资金72.29%地方自筹27.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伊犁州伊宁县境内
2.项目规模:提升改造水源 4 处、水厂 5 处,更换净化、消毒设备。提升改造输配水管网16.784km。提升改造入户管网 36.55km 及配套设施,改造集中水表井183 座,更换物联网卡表 741 块。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001001 |
新疆伊犁州伊宁县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改造项目(EPC) |
365 |
提升改造水源 4 处、水厂 5 处,更换净化、消毒设备。提升改造输配水管网16.784km。提升改造入户管网 36.55km 及配套设施,改造集中水表井183 座,更换物联网卡表 741 块。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组成不得超过二家(含牵头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④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只须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进行投标报名即可。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资质要求: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专业(引调水)丙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施工和设计单位均需具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3)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水规〔2024〕9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重要依据;(4)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5)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6)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7)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8月04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4日10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伊宁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 址: |
伊宁县文化路11号 |
地 址 |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长春南路天康企业大厦3楼 |
邮 编: |
835100 |
邮 编: |
830000 |
联 系 人: |
关松林 |
联 系 人: |
邱奕霏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监督单位: |
******水利局 |
监督单位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