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标段补遗(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作如下修改:
更正事项一:将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更改为: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
更正事项二: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该条内容的真实性由项目业主在中标公示期间核实判定)中(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更正为:(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随本次补遗上传的文件为准。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查阅下载相关资料,投标人因任何原因未上网查询、下载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本补遗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招标人:******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1日
补遗/澄清文件等其他资料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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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其他文件 | ******服务中心项目施工标段补遗.zip | 2025-06-11 09:45:33 |
2 | 技术标文件 | ******服务中心项目-施工6.11.ZBJ | 2025-06-10 17:5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