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0002
二、合同名称: ******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DLZFCG******
四、项目名称: ******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法院(本级)
地 址: ******街道石葵路58号
联 系 方 式:******
供应商(乙方):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信达街30号2层
联 系 方 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投标人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为招标人提供全年(包括非法定工作时间)安保守护工作及法定工作日内安检工作,维护守卫办公区域的正常办公秩序。协助做好滞留在招标人周边非信访区域的信访人员的劝离工作;按照招标人需求,增派临时安保人员,维护开庭秩序;配合招标人进行其他工作。
履约要求: 1.项目经理(即安保队长):1人为本院安保管理服务总负责人。
2.其他安保人员:20人。
3.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为招标人配备的人员符合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中的人员素质要求和数量(即: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一、安保管理技术要求及服务规范”中所有要求)。中标后将安保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保安员证、无违法犯罪记录送至招标人审核,后期如需更换安保人员及时将相关材料报招标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4.工作时间:保证全年365天24小时有人在岗。
法定工作日工作时间至少19人在岗;法定工作日非工作时间至少2人在岗;非法定工作日至少2人在岗;其他特殊时期服从招标人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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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期限: 2025.4.11-2025.5.10
履约地点: ******法院
七、验收日期: 2025年05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孙小夏、杨得草、吕欣萍、何茂良
九、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