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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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温岭市温峤镇茅洋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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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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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5-331081-04-01-30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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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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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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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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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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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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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温岭市阳光大道广明大厦12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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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许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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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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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7****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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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7****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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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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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温岭市温峤镇茅洋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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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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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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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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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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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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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投标人: |
本工程招标文件补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评标办法与中标候选人推荐增加以下内容:经评审后,中标候选人不足上述规定人数的,则按实际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4中标候选人公示及媒介增加以下内容采用评定分离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投诉的,招标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定标(若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的,不再启用评定分离程序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人(即:①投标报价低者;②技术、资信总评分高者;③技术评分高者;④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有中标候选人因异议、投诉并查实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递补,剩余有效中标候选人不足3名的,不再启用评定分离程序,招标人按以下优先顺确定中标人(即:①投标报价低者;
②技术、资信总评分高者;③技术评分高者;④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剩余有效中标候选人3-5名的,招标人按规定程序进行定标。3.调整后的招标文件详见本答疑公告附件,电子招标文件已更新,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上述内容作为《
2025年温岭市温峤镇茅洋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249-3.2025-009)的补充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表述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补充内容为准。
行政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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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公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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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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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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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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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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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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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6: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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