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梁河县平山乡大庆硅石厂10万t/a露天转地下采矿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梁河县平山乡大庆硅石厂10万t/a露天转地下采矿工程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平山乡那帮村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建设一个露天采场、两个地下采场以及相关配套工程,年开采10万吨/年的冶金用石英岩(硅石原矿)
现有工程及环保情况:现状已形成2个露天采场,均已采空,配套建设有原矿堆场、排土场、办公生活区、矿山道路等设施;露天采场、排土场等已按照复垦方案完成复垦,目前无重大环境问题。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官辐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云南省德宏州梁河县平山乡那帮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贵飞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街道新闻路文化空间A座2411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对该项目有相关环境保护意见的,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其他
为确保项目建设单位及各方公众合法权益,公众在反馈环保意见时,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