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2025年1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发布日期:2025-11-28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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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人民政府2025年11(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 1 | 联棚乡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项目 | 一、项目概况 ************幼儿园段以及集镇各支线)道路清扫保洁、洒水降尘;集镇段联棚河道范围内日常保洁维护;集镇段范围内所有绿化管护、杂草清除、废弃物清理和市政设施清洗维护;集镇段主、次干道野广告的清理等。 二、服务要求 1.对标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导则》《宜昌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宜昌市环境卫生作业标准》(2023年版)和《点军区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文件执行,必须保证安全作业、作业频次符合要求,垃圾日产日清、作业质量达标。 2.人员要求:供应商须安排1名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大于55周岁的带班巡查人员做好日常质量巡查及安全管理等工作,由采购人统一管理;配备集镇保洁人员不低于4人,符合要求的驾驶员不低于2人,垃圾收集员不低于2人,供应商必须确保作业人员的合法利益。 3.按照机械化作业要求:配备压缩式垃圾清运车2辆及备用压缩式垃圾清运车辆1辆,并按要求安装北斗(带动态轨迹)。 三、其它要求及说明 1.承包总金额实行包干制,包干内容包括员工工资、劳保、社保、医保、福利奖金、人身意外保险及各种补贴等,各种材料费、燃料费、水、电费,各种工具、设备维修费及折旧费、行政管理费及各项民事赔偿等(含税金)。 2.清运工作必须满足采购单位的清运要求。 3.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一年合同期内工作认真负责无不良记录,且各项工作符合要求,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下年度服务合同,如任意一年考核不合格,则终止服务合同。 4、服务地点:联棚乡 | 261.887 | 2025-12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