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塑胶操场改造及污水排放整改工程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7月25日******学校塑胶操场改造及污水排放整改工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学校塑胶操场改造及污水排放整改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芦财采计[2025]000021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82-******-317 4、采购项目预算:747,285.76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1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8月30日前完工。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747,285.76 | ******学校塑胶操场改造及污水排放整改工程 | 详见采购需求 | 1 | 747,285.76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规模认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