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越剧艺术传承体验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第1号)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嵊州市越剧艺术传承体验基地建设项目(一期)招标文件,项目编号(A************001001)(第1号)澄清文件如下: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25875.6854万元。”变更为“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6429.4301 万元。”
2、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更改为 26429.4301 万元,风险控制价更改为22465.0156万元。
3、(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09时00分”变更为“2025年6月24日9时00分”。
4、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在2025 年 6月 19 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更改为投标人应在2025 年6月24日9:00时(北京时间)前到账,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包括提交电子保函)。
5、原定标会议时间“2025年6月25日14时30分”变更为“2025年6月30日09时30分”。
6、工程量清单等相关内容以最新上传的为准,详见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
7、如原招标文件与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有不同的,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详见绍兴市统一数字招标系统中的答疑澄清文件或附件。
8、原招标公告“7.******服务中心”更改为“7.******建设局”。
9、原招标须知“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服务中心0575-************建设局0575-******”更改为 “10.******建设局0575-******”。
10、(第1号)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若与招标文件的内容有重复之处,以(第1号)澄清文件为准。所修改的内容对投标单位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并按要求参加投标。其他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 2025年6月9日
附件下载:
答疑澄清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