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提振养老服务消费,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组织(企业)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组织(企业)
二、遴选条件
参加遴选的单位应为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职能所需的相应条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的养老服务组织、养老服务企业、事业单位等均可参加此次遴选工作。
(一)基本条件。1.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从事养老、医疗、护理等相关业务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运营时间不少于一年。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3.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人员、场所、设施设备和工具等。4.应当保护被评估人员和评估人员的尊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服务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二)具体条件。1.具有老年人能力评估相关营业范围。2.应至少配置5名专/兼职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备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资质。
3.评估人员应当有2年以上从事老年人能力评估的从业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理解评估指标内容,掌握评估要求。
三、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有意向参加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28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泰山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邮箱:******。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或复印件):
1.具备相应类别资质的工商注册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企业)经营状况、相关业绩等证明资料等。
3.组织(企业)专业工作人员情况证明。
4.承诺书。
(二)资质审核。对意向单位的报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经确认的,通知安排参加正式遴选,同时需提交报名资料原件核验。
(三)确定入选单位名单。根据审核情况确定入选单位名单,并进行社会公示。
凡符合遴选范围和条件要求的单位,可自行下载填写《泰山区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组织(企业)申报表》,向泰山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申报。申报表、承诺书及各项证明材料(除照片外)均为PDF格式,不接受纸质材料。
联系人:何春宇 高晓岚 联系电话:0538—******
邮箱:******
附件:1.泰山区老年人照护需求评估组织(企业)申报表
2.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