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办法的通知》(陕秦岭委〔2024〕2号)相关规定,2025年11月27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省自然资源厅赴鄠邑区,通过实地核查、听取汇报、审查整改资料、召开现场核验会议等方式,对西安市鄠邑区秦岭区域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暗访期间抽查的7个点位,存在无备案手续或未上图入库等问题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验收组集体讨论一致认为,以上问题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同意销号。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15日
监督举报电话: 029-******
******农村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