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补充通知2
招标项目编号:E************001
各投标人:
一、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认真研究霞浦县三沙中心渔港提升改造和整治维护项目招标文件,现将投补充通知如下:
统一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扫描件。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约束作用,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