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调整如下:
-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P5“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7、投标人近5年内没有相关民事、刑事及其它案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同时删除。
- 招标文件中P69“第二部分 表面处理线,供货要求技术要求一:表面处理生产线,4.3.2槽体制作”中的“(10)槽盖:除冷水槽外所有槽体均安装槽盖”调整为“(10)槽盖:所有槽体均安装自动槽盖”
3.招标文件中P81“第二部分 表面处理线,供货要求技术要求一:表面处理生产线,铝合金氧化生产线工艺配置明细表”中:
- “自动槽盖”栏调整为“自动槽盖栏全部为(1)”。
- “4 流动温水洗,自动温控1套”调整为“4 流动冷水洗,取消自动温控”。
- “21磷酸阳极化备用,酸碱废气栏( ),含铬废气栏(√)”调整为“21 磷酸阳极化备用,酸碱废气栏(√),含铬废气栏( )”。
- “23硼酸阳极氧化,宽内部900mm”调整为23 硼酸阳极氧化,宽内部1100mm”。
- “24硼酸阳极氧化备用,宽内部900mm”调整为“24 硼酸阳极氧化备用,宽内部1100mm”。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1日上午09时30分整”调整为“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1日上午09时30分整”。投标保证金顺延,顺延至2025年08月10日下午16:00时前。
本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澄清公告不一致时,以本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3日
原公告地址:******:80/hwcg/6635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