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有限公司对亭江东街山东侧社会福利中心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南侧山林。地块中心坐标为N: 26.080347°、E: 119.510263°,地块面积约为21803.05m2。
该地块历史沿革清楚, 2013年以前,地块内均为林地;2013年至今,地块内仍以林地为主,局部被开垦为耕地。后续用途拟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社会福利设施用地(A6)。
二、调查结论
经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含土壤快速检测),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文件要求,认为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因此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福州市马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单位:******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区高新大道1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