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标段编号:HEBBFA******0006),采购人为******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预估金额为100000元(不含税)。
采购类型:服务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中所需的相关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法律咨询、普法培训、合同审核、法律支撑、案件代理等法律服务。服务地点:沧州市。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 法律顾问服务采购 | - | 100000 | 沧州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若在合同有效期内成交份额执行完毕则合同终止)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沧州市 |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详见附件1:《最高响应限价及价格评审细则》。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2.1.5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1.6供应商至少具备3个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出之日(不含公告发出当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合同(或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据)签订时间为准,如签订的单项合同中无签订时间则以合同中明确的起始时间为准)的非个人法律顾问服务(不含单项诉讼)实施经验。
证明材料:①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含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实施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须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等扫描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或协议)扫描件,还须提供框架合同(或协议)对应的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部门章(含电子印章)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②实施经验数量以单项合同数量及框架合同(或协议)下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数量之和为准;提供合同的实施经验金额以合同中约定的含税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或协议)的实施经验金额以框架合同(或协议)下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实施经验。
2.1.7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律师团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供应商须为本项目指派不少于4人的律师团队,均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
②律师团队中须指派1名专职律师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律师执业证类别为:专职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5年(以律师执业证号第6-9位所标示的年度开始算起至响应截止时间)。
证明文件: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注:为本项目配备的所有人员均不得重复,重复人员均按无效处理。
2.1.8供应商须承诺自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服务。
2.1.9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0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2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010-******
服务邮箱:******(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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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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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