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单元07-F-41地块建设项目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单元07-F-41地块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507-330304-04-01-132442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有限公司******银行融资共同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单元07-F-41地块,东北至睦州垟河,东南至瓯越大道高架桥下,西北至鹅湖路东,西南至现状空地,总用地面积19522平方米,折合约29.28亩。总建筑面积5768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725平方米(非生产性用房6225平方米、生产性用房44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62平方米,室外工程8854平方米、停车位184个等。本项目总投资250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050万元。
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包括完成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各类验收等服务)及相关服务【含BIM技术******消防新能化分析论证审查、基础处理、交通(含内部、外部)咨询服务等】并承担工程报建和招标所需的配合工作等。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备案完成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在注册有效期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经济补偿。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予时间安排表规定的时间,通过CA锁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网址为******/col/col******94/index.html )”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未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管理中心办理,详见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网址******/)。
5.2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澄清、 修改、 补充等内容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 (网址为 ******/col/col******94/index.html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告。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时间安排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网址:******/col/col******94/index.htm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瓯海分网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大学科技园孵化器1号楼9楼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0577-******
代理机构:恒达安科(浙江)******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商汇路888号广川大厦1幢1304室
联 系 人:李先生/倪女士
电 话:******/******
监督部门:温州市瓯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理中心
电话:0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