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
DZ******(GC)003 |
工程名称: |
达州市通川区新型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电力设备采购标段 |
标段编号: |
DZ******(GC)******1 |
标段名称: |
电力设备采购 |
代理机构名称: |
******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澄清内容: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资质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修改为:3.1.1资质要求: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二、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 。” 修改为: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本项目无需生产厂家授权。 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09时00分,修改为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 四、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 五、请投标人以补遗后发布的最新版招标文件为准。 特此说明。 招标人:******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02日 |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