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荧光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医院荧光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 | ****** | ****** |
(2)采购范围: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搬运、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配套服务等;
(3)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6)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7)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2)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从事一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除外);投标人为境内生产企业时,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须具有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
(3)投标产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4)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应提供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本项目涉及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各类证书等评标有关的资格证书及证明文件均上传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中。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对市场主体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中的《河南省公共资源“智慧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V1.0》。
4. 代理服务费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的7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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