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单元SC0402-G1/G3-35地块绿地及配套设施10KV临时变工程
补充文件
各投标人: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1、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本项目资格要求中******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资质”修改为:“******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资质”
2、招标文件P49页“▲工期承诺函”中承诺内容由“我单位已知晓本项目为非基本建设类项目,考虑到项目时间紧,我单位承诺供电方案答复单由我司办理,并承诺本项目在20日历天内完成通电,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我单位承诺按每天2万元工程款支付违约金。”修改为:“我单位已知悉本地块尚未完成前期审批手续,项目为非基本建设类项目,考虑到项目时间紧,我单位承诺供电方案答复单由我司办理,并承诺本项目在20日历天内完成通电,因我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我单位承诺按每天2万元工程款支付违约金。”
3、问:是否需要企业已向杭州市或上城区电力部门办理了企业安全资信备案拟派项目班组中的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杭州市或上城区电力部门的准入作业证?
答:需要。
4、问:请问本次商务标报价是否仅在“响应函”上填写总价,无需提供报价明细表(例如1-1-1表、1-1-2表、1-2表等)?
答:投标时可不提供,中标后提供。
招标人:杭州望海潮建设限公司
******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