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委员会新华区社会管理创新中心项目光纤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8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采******号-1 | 第一标段 | 380000 | 380000 |
5.2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期限:1年;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5.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7)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8)本项目资格后审。
办理CA 证书:******/tzgg/10814.jhtml。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本项目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绿色发展、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采购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W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