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EPC)标段一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E************001001)
公告(公示)发布时间:2025年11月28日
一、公告内容:
变更前:
(一)最高投标限价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21012.10万元(大写:贰亿壹仟零壹拾贰万壹仟元整):其中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含医疗设备、办公设备转运、保管等费用):10.0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17225.74万元(大写:壹亿柒仟贰佰贰拾伍万柒仟肆佰元整);设备购置费:3386.30万元(大写:叁仟叁佰捌拾陆万叁仟元整);施工图设计费(包含燃气设计):307.55 万元(大写: 叁佰零柒万伍仟伍佰元整);施工图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费用:34.45万元(大写:叁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整);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并含水、电、暖、燃气等接口费):43.06万元(大写:肆拾叁万零陆佰元整);联合试运转费:5.00万元(大写:伍万元整)。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二)分包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分包。
变更后:
(一)最高投标限价
变更后的最高投标限价:20973.18万元(大写:贰亿零玖佰柒拾叁万壹仟捌佰元整)其中:
1、工程费用20530.46万元(大写:贰亿零伍佰叁拾万零肆仟陆佰元整)(1)地下车库:4465.04万元(大写:肆仟肆佰陆拾伍万零肆佰元整);(2)人防工程:167.75万元(大写:壹佰陆拾柒万柒仟伍佰元整);(3)住院医技楼(含屋面设备用房):11185.41万元(大写:壹亿壹仟壹佰捌拾伍万肆仟壹佰元整);(4)住院医技楼特殊装修:1878.56万元(大写:壹仟捌佰柒拾捌万伍仟陆佰元整);(5)污水处理站:283.67万元(大写:贰佰捌拾叁万陆仟柒佰元整);(6)室外总图工程:643.64万元(大写:陆佰肆拾叁万陆仟肆佰元整);(7)其他设备:1906.39万元(大写:壹仟玖佰零陆万叁仟玖佰元整);
2、EPC模式下总承包承担的工程其他费442.72万元(大写:肆佰肆拾贰万柒仟贰佰元整)(1)施工图工程设计费:307.55万元(大写:叁佰零柒万伍仟伍佰元整);(2)场地准备费及临时实施费:85.72万元(大写:捌拾伍万柒仟贰佰元整);(3)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费:34.45万元(大写:叁拾肆万肆仟伍佰元整);(4)联合试运转费:5.00万元(大写:伍万元整);(5)总承包管理费:10.0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二)分包要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专业工程等经发包人同意,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但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转包,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 体结构的勘察、设计、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依据《青海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青建工〔2023〕317号):工程总承包单位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将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主体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除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转包,不得将工程总承包项目工程主体结构的勘察、设计、施工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业务;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分别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业务。
二、监督部门
******建设局
三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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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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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共和县青海湖南大街277号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6号五矿云金贸中心A座13层(索菲特酒店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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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豆先生 |
联系人:杨先生、殷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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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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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电子信箱: |
******医院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