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汉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应确未确)测绘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XD2025-AK-063
项目名称:汉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应确未确)测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应确未确)测绘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68,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8,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268000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8,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个月(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应确未确)测绘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zcdservice/zcd/shanxi/;(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1)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应确未确)测绘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5)完税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缓缴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须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9)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10)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自行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以上(1)-(11)资质要求开标现场必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以备审验,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1日至 2025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获取招标文件。(2)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村局
地址:汉滨区大桥路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文昌路西巷12号1栋2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8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