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国有资产处置工作,提高国有资产营运效益,拟对公司7间店面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租赁标的(标的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标号 | 标号名称 | 店面面积 (㎡) | 租金底价 (元/㎡/月) | 装修 免租期 (日历天) | 租赁年限 |
1 | 大同路物资宿舍 D01号店面 | 32.84 | 85 | 15 | 租期五年, 第四、五年在第三年租金基础上上涨10%
|
2 | 大同新村 C幢9号店面 | 24.44 (其中店面19.25,夹层15.57按店面1/3计算) | 90 | 15 | |
3 | 水仙大街 水仙楼03号店面 | 69.12 (其中店面56.07,夹层39.15按店面1/3计算) | 70 | 30 | |
4 | 江滨路二期 (芗城段)安置房 3幢D05号店面 | 34.05 | 85 | 15 | |
5 | 金峰花园南区 12幢D03号店面 | 66.08 | 53 | 30 | |
6 | 金峰花园南区 12幢D07号店面 | 66.08 | 53 | 30 | |
7 | 金峰花园南区 12幢D09号店面 | 66.08 | 53 | 30 |
二、招租办法:本项目采用密封报价、资格后审、高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现场公开投标人报价(报价以《报价承诺函》的大写报价为准)后进行资格后审,以最终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租金底价,低于租金底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若符合相应资格条件报名参加竞标的人数不足三家,则流标重招。
三、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即5000.00元)。投标人须2025年06月18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前以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租赁合同》签订后退还。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合同承包方式采用年度承租方式。租金采用一年一付形式,本项目《租赁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银行转账形式缴交该合同履约保证金及第一个年度租金,之后的每个年度租金须提前15个日历天缴交。租金前叁年为中标价(第四、五年在第叁年租金基础上上涨10%)。
五、履约保证金(即押金)
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10%,承租人(中标人)若无违约行为,出租方(招租人)在承租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注:承租人(中标人)须服从本小区物业管理规定,水电、物业费等有关费用应自行支付,按时交纳。
六、特别提示:
本出租房屋的规划用途为征迁安置房,如本租赁房屋需要全部或部分安置出去,则要安置出去部分的租期视为到期,乙方应在甲方书面通知后3个月内无条件搬迁腾房,搬迁费用及相关损失乙方自理,甲方不做任何补偿,但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期内已缴交的租金。
七、报名及领取招租文件
报名及领取招租文件时间:2025年06月12日至2025年06月17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12:00, 15:00~17:00,领取招租文件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202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2025年06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2、开标地址:******有限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202室)。
******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招租人要求任何补偿。其他内容详见招租文件。
九、发布招租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在******人民政府(******/)、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网站发布。
十、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益华路1号1501室
联系人:余先生、顾女士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78号202室
联系人:小张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