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第3号)、《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环土〔2020〕7号)、《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现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检测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2025年度土壤及地下水自行检测报告》;
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兰山工业园内;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秦工******341。